招生问答
一、学院代码及专科录取:
学院代码是:14126,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分类招生改革要求,分为春季依据学业水平、3+证书考试和夏季普通高考专科录取。
二、学院2023年的春季高考招生计划:
今年学院春季共开设60个招生专业,计划招生6618人。
三、学院春季高考2023年广东省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一次录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普通类:总分17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70分,体育术科17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60分,美术术科155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160分,音乐术科150分。
补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普通类:总分14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40分,体育术科17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30分,美术术科15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130分,音乐术科150分。
四、学院开设的专业:
学院目前共开设67个专业,专业群已经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医学等多个学科门类,专业设置紧跟现代社会发展潮流、有广泛市场需求和美好发展前景。我院注重结合市场需求,强调应用型教育,开展实践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使我院的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乐。
五、如何及时了解是否被我院录取:
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录取信息,请填报了我院志愿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后,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或致电我院招生办(0759-6655555)进行查询。
六、学院是民办专科院校,与其它公立专科院校的区别:
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收国家任务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民办大学与公办大学的教师和学生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招生、教学、学生管理和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与公立大学是完全一致的。不同之处仅在于办学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
七、在我院能取得的证书: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E星综合网页版,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毕(结)业证书,国家学讯网可查。
八、我院在学生就业方面的优势:
学院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创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同时不断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积极引导学生学以致用,提高专业实践技能,致力推进校企合作。学院在珠三角和湛江地区建立了2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毕业生在基地有针对性的接受实操培训和工作锻炼,在校期间就能掌握实际工作技能,为毕业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院毕业生专业技能精,职业技能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8%。为保证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专业、周到、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并不断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开拓就业市场,每年有上百家用人单位到学院进行人才招聘,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
九、在我院就读专科期间,同时也可以攻读本科,取得本科学历:
学院在籍学生可报读我院与相应本科学院联合开办的本科段相沟通专业(10个)。考试合格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毕业生待遇。
十、我院在留学深造方面的途径和优势:
广东文理国际教育学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职业技术学院、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厄瓜多尔圣灵大学等国外知名院校签署了相互教育、学术交流的合作协议,同时跟加拿大汤姆逊河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进行游学等交流的合作,为我院学生出国深造搭建了绿色通道。同时开设:加拿大汤姆逊河大学短期学习及语言及文化培训、外国英语教师培训项目;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短期游学项目,合作办学项目。澳大利亚昆士兰职业技术学院:短期游学项目,合作办学项目。
十一、普通类考生也能够填报我院艺术设计类的专业:
我院部分艺术设计类专业均兼招普通类考生,详情请查阅《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十二、学院所收取的费用: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16800/年-18800/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见学院招生简章。教材费500元/学年,军训服装费65元。住宿费:配备空调、热水的学生公寓,6人间的每生每年1800元;第五、六栋、七栋、八栋、九栋公寓可供选择的2人双间豪华套房、4人双间豪华套房、6人间,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规定执行。
十三、学院的校园环境:
学院依山傍水,环境优雅,绿化面积达48%,常年绿树成阴,四季鲜花飘香,具有“天然氧吧”之称的“千亩生态园林式”校园,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设施齐备,学生公寓全部配有空调、热水、高速20M宽带以及独立的卫生间、衣柜、电脑桌等,新的第五、六栋、七栋的套间增设冰箱、洗衣机等。各宿舍楼均设有专职管理员和保安员。学院的运动设施和场地完备,建有室内体育馆、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等。
十四、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设立:
按照国务院、省教育厅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院奖学金、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学院奖学金最高奖励五万元,用于奖励毕业生出国留学,每年选出十名优秀毕业生。
十五、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759-6655555、18022617777、18022618888、1372905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