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院人〔2013〕1号
关于做好教职工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做好我院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职工队伍建设,正确评价教职工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职员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促进教学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学院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的情况。
五、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级。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优秀的人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专任教师的比例可适当放宽到20%。
六、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克伟
常务副组长:孙汉超
副 组 长:王南福 龙成和 叶维庆
成 员:宣承柱 吴 文 张万新 江 伟
赖礼光 詹 峰 宣 新 陈志坤
黄宏省
2、各部门(包括各教学系)成立3—5人的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
七、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教师(含实验员)、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三种类别考核。
1、教师的考核
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各教学系(部)组织考核。教师考核的内容、标准按《教师年度考核评分表》考核办法实施(见附件一)。
2、辅导员的考核
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学生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按《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分表》考核办法实施(见附件二)。具体办法参照教师人员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3、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
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部门组织考核,其中党办、人事处、新闻中心、中职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的内容、标准按《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表》考核办法实施(见附件三)。
(二)各类人员的考核,都要根据得分的多少确定具体的等级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
八、考核步骤
1、各部门动员、布置考核工作。
2、参加考核的人员按要求写好年度工作总结,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
3、参加考核的人员先在本部门考核工作会议上进行述职并自评得分,后由部门考核小组全面考核定级,并签署考核意见。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今后是否晋职、评优、调薪、聘任和选拔人才等的主要依据。
十、考核时间
各部门要在2012年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结果、《考核评分表》及《考核登记表》交到人事处审核备案。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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