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各院(系):
今年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的因素,春季学期学生无法正常返校上课,学院根据上级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董事会批准,对已经缴纳的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予以退还。
一、退还标准
本学期在校住宿的学生,按实际入住天数计收取住宿费,扣减应交住宿费后余额清退;本学期未回校的学生,退回年度住宿费的50%。
二、退还方式
1.毕业生离校前要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学院将住宿费退回学生名下的农信银行校园卡。
2.非毕业生退费不退款,在2020年秋季学期缴纳住宿费时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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