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还图书

 

一、阅览室内的报刊杂志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

二、图书均可外借。

三、读者借阅权限及有关规定

1、本馆图书借阅权限一览表

读者类别

图书

限借册数

最长借书期限(天)

全职职工

5

90

兼职教师

5

90

学生

3

30

说明:读者有义务准确了解借阅规则,并主动按时归还所借图书。图书馆向读者发送的流通通知只是善意提醒,请勿将流通通知作为还书依据。

2、借阅期限如遇节假日和寒、暑假,系统会自动顺延借书期限,如是节假日和寒、暑假前到期的图书,须在放假前清还,逾期不还者当过期处理,过期罚款从到期之日算起。

3、借阅图书超期罚款:每册每天0.1元;图书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上交学院财务处。

4、到期图书可续借一次(预约书除外)。

5、读者借阅图书时,如发现有破损、圈点、缺页、画线、批注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在有关页面加盖印记,方能借出。

6、对严重违反图书馆制度的读者,图书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借阅规则

1、库内图书按《中图法》分类排架,实行借阅。读者本人校园翼机通入库自行选取图书。

2、从书架选取图书时,建议读者使用代书板,如不借该书,则插回原位,抽出代书板,以免乱架,或将图书放在指定位置。

3、选定要借的图书后,连同代书板交服务台办理出借手续,请勿将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带出馆外,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读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图书以便其他读者使用,请到服务台办理还书手续。

5、图书不能代借,可以代还。

6、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涂写、撕毁、丢失,违者照章赔偿。

7、遇图书有问题,如破损、永磁、或电脑拒借等情况时,暂不办理外借。

 

学院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 邮编:5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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