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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5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科函[2016]23号)的精神,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科研创新积极性,主动适应广东省经济发展率先进入新常态的战略需求,强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突破管理瓶颈,推进产学研合作,服务粤西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教科研工作管理的部门和主要职责
学院科研处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教科研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学院教科研工作计划,制定各项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2.积极指导二级单位向政府部门申报、向企事业单位争取科研项目。
3.组织和参加对外的教科研合作洽谈,代表学院对外洽谈合作协议、合同等,并跟踪检查协议、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4.做好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发布教科研成果信息,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5.负责教科研经费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分配各项收益。
6.负责教科研项目的材料申报、报表统计、合同管理等。
7.组织教科研成果的鉴定、专利申请等。
8. 科技档案管理。
9.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教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管理
1.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人按照当年发布的教科研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教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每一类项目通常限报一项。横向项目按照商定的协议或合同由学院批准后立项执行。
2.教科研项目负责人。教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教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由于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必须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由原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科研处审批同意,并与新项目负责人办理好移交手续。
3.教科研项目的检查和延期。教科研项目应严格按任务书或合同计划实施。项目负责人在中期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内容包括实施进度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待解决的问题、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进展不力的,科研处将对项目进行评估,必要时停止项目经费使用。如需项目延期,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科研处审批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教科研项目结题。结项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结题材料,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第三条 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
1. 科研创新团队组建方法:主要以各系、各部门为依托,遴选学校各部门优秀科研人员,联合有关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挖掘来自行业、企业科技创新资源,专兼结合,开展以科学研究、技术应用性创新项目、教育科学研究等学术性研究与科技创新工作,增强学校为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团队成员:一般由5-10人组成,团队年龄结构和职称比例合理。核心成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研究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团队成员除本校教职工外,可以是来自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专家或技术能手。团队成员之间要有科学的互补性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提倡学科交叉。团员近三年内要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目标:倡导以科研课题为依托、科研成果为导向,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专业(群)建设水平、增强科技创新水平和创新技术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加强学科交叉、凝炼研究方向、汇聚科技人才,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批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研究方向(领域)稳定,团队组成合理,具有严谨科学态度、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精神,在省内、国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地位的优秀科研团队。科研创新团队应能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社会企、事业单位提供指导及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
4. 科研创新团队的遴选原则:公平竞争、择优遴选、重点扶持、动态管理。
5. 经费支持:学校对科研创新团队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资助建设期限一般为3年。
第四条 校企产学研合作的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1.产学研合作的涵义: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企业在产学研中协同创新处于关键环节和主导位置。
2. 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一)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二)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成果。(三)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四)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我校科学研究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3. 产学研合作的原则:(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我校的科研实力,促进茗龙茶、红橙行业的技术进步。(二)以我校技术力量为主体,与企业通力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技术中心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我校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技术中心的技术水平。
4. 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产学研合作奖励机制,每年按科研量化考核办法规定奖励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对确实有发展前景和操作良好的项目和机构,学校将在资金、政策和设备上给予重点保证和倾斜。
第五条 健全完善科研管理制度 创新管理机制
1.提升管理效能: 加强科研管理必须提升管理效能,注重管理质量,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合理的科研管理体制。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为科研工作营造良好的内部发展环境。
2.完善相关政策: 我校将根据新的政策要求,修订和完善《科研工作管理条例》、《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专利工作管理办法》、《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使其更符合学校的发展,满足科研工作多样化的需求。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基本精神。
3.允许教师在岗或离岗创业: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广东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最新精神,我校将明确教师在岗或离岗创业的合法性和相关待遇保障,允许科研人员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已有科技成果在岗创业或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对于经学校批准开展离岗创业者,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其离岗期间的各种待遇,离岗期满后返回学校或自愿解除人事关系的操作要求,有效消除科研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
第六条 学籍管理创新,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
1.延长学业:我校将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有利条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至3-6年,允许在读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从事创业活动。
2.课程考核安排: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免修部分课程,并对相应课程成绩考核评定方式进行改革。让我校在读大学生可大胆休学实践自己的创业理想,待创业成功或者失败后重新回到校园继续自己的学业,且创业经历可替代一定的课程成绩。推动一批有含金量的创业“点子”放心地走向市场进行实践检验。具体方案另定。
第七条 经费管理创新,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真正放开
1.:凡由我校科研人员承担的非财政性资金来源的横向项目经费,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只要能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完成合同任务,得到委托单位的认可,我校科研人员理可自主支配横向科研经费。
2.项目验收以后的经费管理:横向经费的使用不受纵向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比例的限制。且横向项目验收合格后,横向经费的结余部分可按高校制订的管理办法统筹用于科研直接支出,或按一定比例以科研绩效的形式直接奖励项目组成员。
第八条 附则
1.本办法在发布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办公室和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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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