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通知
附件:sszz-09.doc
粤教思函〔2009〕2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报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09〕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此次调查统计报送工作,涉及内容广、时限要求严,所有调查内容将通过网络系统填报完成。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学校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力争调查的信息内容全面、客观、如实,无特殊情况,各高校务必于
调查统计报送具体工作,请登录“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数据分析中心”(http://www.pdac.org.cn),并为本校注册用户名,通过电话联系获得授权后,填报调查统计信息(联系电话:010-82339992、010-82314859,联系人:刘杨、黄琨)。
(联系电话:省教育厅思政处,020-37628032)
附件:《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报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通知》
厅思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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