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首届大学生绘画和书法比赛的通知
粤教体〔2009〕53号
各高等学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抒发青年学生振兴中华、立志报国的青春情怀,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华,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艺术生活,提高我省高校艺术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举办我省首届大学生绘画和书法比赛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美丽的祖国,壮丽的青春。通过绘画和书法创作,赞美新中国的壮丽山河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抒发青年学生振兴中华、立志报国的青春情怀,挖掘大学生的艺术潜质,激发其对艺术创作的热情,提高我省大学生的艺术素养,促进我省高校艺术教育的发展。
各高校要按《广东省首届大学生绘画和书法比赛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与,并配合本次活动开展相关的艺术鉴赏讲座与展览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引导青年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提高审美修养,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为培养和谐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附件:广东省首届大学生绘画和书法比赛活动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广东省首届大学生绘画和书法比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此次比赛活动,赞美新中国的壮丽山河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抒发青年学生振兴中华、立志报国的青春情怀,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华,激发大学生对艺术创作的热情,提高我省高校学生的审美情趣、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促进大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二、主题与内容
本届活动的主题是:美丽的祖国,壮丽的青春。
作品题材不限,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表现当代大学生的理想志趣,具有时代气息、校园特色、青年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三、参加对象
全日制高校的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在读研究生。
四、比赛项目
(一)项目:
1. 绘画类:中国画、油画、水彩(含水粉、丙稀)画、版画、卡通漫画作品。
2. 书法类:毛笔书法和篆刻作品。
(二)分组:本次比赛分专业组和普通组进行,美术院校、艺术设计院(系)、及艺术设计专业均属于专业组,之外都属于普通组。
五、作品要求
(一)绘画类作品尺寸一律不超过标准纸对开。
(二)书法类作品尺寸限于四尺宣纸对开以内。
(三)每所高校上报作品总数:专科院校不超过15件;本科院校不超过20件
六、活动安排
活动分宣传发动、作品征集、作品评选、展览颁奖四个阶段进行。
1. 宣传发动:2009年5月份,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到各高等学校,各高校积极宣传,广泛组织发动学生参与。
2. 作品征集:
3. 作品评选:2009年11月份,由省教育厅委托广东高校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拟对评出的获奖作品按照巡回展览的要求制作成活动展板和电子播放文件,在部分学校作巡展。
4. 巡回展览和颁奖活动在2009年下半年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活动设置的奖项
本届活动设置如下奖项:
1. 优秀组织奖:以学校为单位颁发(以各校活动开展情况及作品报送、获奖情况而定)。
2. 绘画类、书法类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授予作者本人。
3. 指导教师奖:颁发给指导学生作品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
本次活动拟制作《广东省首届大学生绘画和书法比赛优秀作品集》,汇编比赛获奖作品和部分创作手记。
八、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东高校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