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理〔2013〕49号
E星综合网页版关于印发
《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粤文理〔201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院教育教学秩序,改善校园道路交通状况,防范和遏制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学院各相关部门将联合廉江市交警大队,组织专门力量针对校园交通安全开展历时两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接2013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契机,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校内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校园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治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排查交通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南福
副组长:吴文 江伟 刘春杰 林日兴
成 员:各系支部书记、学生处和保卫处全体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⒈学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要求。
⒉学院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整体推进,在全院范围内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全员参与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良好氛围。
⒊学生处要以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校内外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⒋各支部要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再宣传、再发动,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实际行动配合该项活动的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
⒈严格车辆出入管理
⑴凡进入校园的校内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签发的《车辆通行证》通行。凡是未办理《车辆通行证》和无牌无证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⑵因工作需要或业务联系的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时,经门卫核实后,持有效证件(驾驶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
⑶新闻媒体车辆进入校园时,须经学院办公室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⑷施工单位机动车辆按照指定的通道出入校园。
⑸经营单位送货车辆进入校园时,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换取临时出入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出入校园。
⑹出租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⒉规范车辆停放位置
⑴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照指定的位置停放。
⑵凡是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保卫处将下达整改通知书。
⑶凡是两次以上不听劝阻的,保卫处将拍成照片,通报所属单位,在校园网上公布。
⑷继续不改的,将车辆列入黑名单,禁止驶入校园。
⑸凡是停放在校园内的各种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要有序停放整齐。
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
⑴严禁无牌无证驾驶;
⑵严禁酒后驾驶;
⑶严禁在校园内鸣笛;
⑷严禁占用主干道和消防通道;
⑸校园内限速15公里/小时;
⑹违者移交市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⒋统计上报机动车辆基本信息
各单位要在11月6日前,将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基本信息,统计后报保卫处。
(三)总结经验阶段:(
⒈对校园车辆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⒉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⒊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任务分工
(一)学院办公室
⒈对各单位的工作组织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⒉对不配合车辆管理工作或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
⒊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全院师生积极参与、确保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得到有效实施。
(二)学生处及各支部
⒈要把方案内容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各支部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强调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
⒉教育师生校园内应减速慢行,文明行车,主动避让行人,《车辆通行证》要放在车前显著位置,车辆要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⒊教育师生员工爱护校园里的各种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标志。
(三)保卫处
⒈保卫处要把停车位划分好、管理好、使用好,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特别是对乱停、乱放现象要常抓不懈。
⒉定期检查师生员工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停放及办证的执行情况。
⒊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检查与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师生员工认识、理解治理校园车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配合、积极支持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实施,严禁“走过场”。
(二)各类车辆要自觉遵守学院规定,主动办理车辆通行证,并按要求有序停放。
(三)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拥有私家车的员工要加强教育与管理,要求其主动按学院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教学楼周边禁停区域的管理,禁停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加强校园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搞好校园车辆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五)严格管理,讲究实效。各部门对不配合车辆管理工作的本单位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对此次活动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实名通报批评,并将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校园车辆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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