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院〔2012〕29号
E星综合网页版关于做好“十八大”期间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根据党中央、广东省委和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良好氛围,“十八大”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的十八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亲自组织研究会议,亲自协调解决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面对面地研究解决问题,面对面地督促检查。其他部门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以局部稳定确保全局稳定。
二、严肃工作纪律,细化任务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所承担的任务和各自工作实际,及早研究建立应急预案,形成应急机制,做好相应的人力和物资准备。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扶和稳控工作,及时将信访隐患化解在单位内部,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无一人到厅上省进京上访。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食品卫生监督等工作责任落实力度,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恶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多角度地宣传学院发展和改革成果及典型事迹,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要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妥善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禁止迟报、瞒报涉及安全稳定的信息和与党的十八大有关的其他重要信息。要严格执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维稳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担当起关键环节重要阶段的带班职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影响党的十八大安全稳定的各种问题。到十一月底,各单位、各部门要全力确保不发生火灾和事故。对落实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不顾大局的,要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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