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湛江市廉江经济开发区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校代码:14126
六、招生对象: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
七、学制: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习年限三年。
八、录取原则:
(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录取新生必须政治思想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三)录取时严格按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和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对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优先满足他们的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本校第二志愿以后的考生,在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五)所有专业不设招收男女生比例要求。
(六)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要求。
九、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9800元(不分专业,含课本、公寓用品、军训服装、入学办证、校园一卡通费用)。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十、毕业证颁发:学生按教学计划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并由本校具印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学院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九洲江大道78号,邮政编码:524400,网址:http://www.gdwlxy.cn,招生咨询电话:0759-6632278、6632293、13790988068、13809737768,传真:0759-6632208。
十二、本章程解释归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十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