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政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关系到执政党的地位。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中组部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这项工作质量,使党员发展程序更加完备,入党程序更加规范,现将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作以下介绍。
第一、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第二、党支部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
第三、由党组织、党小组推荐,经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由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落实联系人1-2名,每季度考察一次。
第五、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时间为五天至七天(或不少于40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入党教材》等。
第六、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政审:(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历次政治斗争的表现;(3)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态度。
第七、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党支部写出综合政审报告,支部委员会审定发展对象。
第八、党委会预审:(1)是否符合具备党员条件;(2)培养教育考察是否一年以上;(3)综合材料是否完善清楚。
第九、公示时间七天。
第十、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十一、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1)申请人读入党申请书;(2)介绍人介绍情况;(3)党支部汇报教育考察情况;(4)到会党员发表意见;(5)支部大会表决形成决议;(6)申请人表态。
第十三、党委组织部派人谈话,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第十四、党委审批。
第十五、党支部与新党员谈话:(1)告诉入党时间;(2)介绍支部情况;(3)提出要求;(4)编入党小组。
第十六、党委组织新党员宣誓。
第十七、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继续教育考察:(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分配一定工作任务;(3)定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第十八、预备期满写出转正申请。
第十九、党支部大会讨论:(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2)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第二十、公示时间七天。
第二十一、党委审批。
第二十二、党支部与新党员谈话,告诉转正时间,分配党的工作,提出今后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