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组建工作的理论梳理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把维护职工“组织起来”的权利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才能更加激发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推进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真抓实干的劲头。当前,尤其要警惕对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没有空间”看法的滋生。事实上,组建任务还十分繁重
■不能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推进,必须更多地面向职工宣传,启发、提高他们依法加入和组织工会的自觉性。这涉及到工会转变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推进这项工作就会越来越陷入被动
■工会必须寄希望于职工,下大力深入职工的工棚、车间、住宿地与他们交朋友,培养积极分子,致力于宣传职工、组织职工,把建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
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到15029.4万人,全国职工入会率达到69.2%;全国基层工会总数达到117.4万个,覆盖单位233.1万个。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关乎工会生存发展之基,而这项工作之所以取得如此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为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作出了明确定位,并得到各级党政领导和工会组织的高度重视,从而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
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是工会工作永恒的课题。如何实现这一课题的有效破解?这固然需要各级工会组织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同时也亟须我们在实践过程中及时进行理论梳理,实现理论的深化甚至创新,从而更好地指导工会组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把组建工作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建会工作的认识基础
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关系到法律赋予职工“组织起来”权利的有效实现。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是我国法律赋予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这在《工会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然包括维护他们“组织起来”的权利。职工“组织起来”使他们能够依靠组织的力量,更好地实现其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然而,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一些人往往不能自觉地把维护职工“组织起来”的权利与维护其经济、政治、文化权益统一起来,这是不利于推进工会组建工作的。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把维护职工“组织起来”的权利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才能更加激发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推进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真抓实干的劲头。
二、“心中有数”确定工作目标是推进建会工作的前提条件
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工会组建要“与不断变化发展的企业状况相适应,会员发展与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相统一,工会组织体制的延伸与不断加快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协调。”要做到这三句话,其基本要求是,必须对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即对本地区的职工数、会员数、企业数、企业建会数、职工入会率、单位建会率等涉及组建工会工作的基本数据做到底数清楚,动态掌握。否则,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就难以实事求是地推进。
在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职工就业方式、利益分配方式多样化趋势的现实要求。其一,“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及其重大变化,是不可能准确判断和定位组建工会工作的;其二,各种所有制企业、各种用工形式复杂多样,且都在动态发展变化,给工会组织做到“心中有数”增加了难度;其三,做不到“心中有数”,往往会囿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惯性思维,用高入会率、高建会率的估计数字取代客观情况。
“心中有数”,意味着头脑清醒。尤其是在组建工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当前,尤其要警惕对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没有空间”看法的滋生。事实上,组建任务还十分繁重。我们要解决“到哪里建立工会?到哪里发展会员?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的潜力和空间在哪里?”等问题,从而推进这项工作不断在新起点上跃升。
二、着力启发职工入会的内在积极性是推进建会工作的关键环节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不能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推进,必须更多地面向职工宣传,启发、提高他们依法加入和组织工会的自觉性。这涉及到工会转变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推进这项工作就会越来越陷入被动。
就本原意义来说,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职工自愿是他们加入工会和组织起来的前提条件。而职工的自愿是需要工会去耐心启发、帮助和指导的。为什么一些农民工自发地组织起“同乡会”、“打工者协会”等所谓的维权组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不了解工会,不认识工会。工会不能一味地去等待那些拒不建会的“钉子户”开明,如果冲不破“雇主不同意,企业就建不起工会”的怪圈,就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工会必须寄希望于职工,下大力深入职工的工棚、车间、住宿地与他们交朋友,培养积极分子,致力于宣传职工、组织职工,把建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为此,应大力宣传和表彰那些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典型,对主动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予以保护,对因依法组建工会受到打击报复的职工予以坚决支持,同时还要宣传那些启发、教育职工增强工会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的先进典型,以加快建会步伐。
三、坚持组织形式、组建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是推进建会工作的不竭动力
各地组建工会工作的实践表明,工会组织形式和组建机制的创新,对于有效推进组建工作至关重要。如有的先由上级工会,主要是社区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发展会员,然后再在会员所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一些建会“钉子户”就是在这种组织形式和组建方法中被突破的;有的通过组建楼宇工会、市场工会、施工项目工会等方式,把大量分散、流动的职工组织起来;有的地方聘用建立工会组织员队伍的做法,依法履行上级工会指导和帮助职工建会的职责……凡此种种,都有效地推进了这项工作。
笔者以为,有几项机制是必须坚持并应发展完善的:一是目标责任机制。各级工会提出了指导性、预期性的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使会员数成倍增长;二是考核激励机制。着眼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各地工会推行的组建工会筹备金制度,促使企业纷纷主动建会;三是会员优惠机制。凭会员证可以享受购物、医疗、文体活动等方面的优惠,这不仅具有吸引职工加入工会的功能,也增强了工会吸引力、凝聚力。与此同时,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各地工会从大局出发,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推行农民工源头入会、集体登记入会、开设农民工入会窗口等多种形式,方便农民工快捷地加入工会。这些有益的探索,成为推进建会工作的不竭动力。
五、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是推进建会工作的有力牵引
组建工会必须在不断提高数量的基础上提高质量,并以质的提高促进量的增加,使之形成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局面。从质的提高促进量的增加角度讲,当前重要的是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按照“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总体要求,在基层工会的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干部管理、体制机制等各个方面进行创新,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加强企业工会工作,这也是贯彻《决定》的继续和延伸,各级工会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寻求新对策、采取新举措,进一步开创企业工会工作的新局面。